一卡通-一脸通

一卡通系统

一卡通合同违约

发布日期:2019-03-17 |
分享
加入收藏责任编辑:未知
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
8.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,改正不及时、无效果或者改正已无必要的,解除本合同;同时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至少按合同总费用的  0.5 %支付违约金,甲方能证明损失高于违约金的,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:
(1)乙方提供的开发成果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;
(2)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的;
(3)甲方要求乙方调换服务人员超过 5 次的;
(4)乙方将甲方的注册信息、登陆信息、存储信息、浏览信息泄露的;
(5)未经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于任何第三方的。
8.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开发的软件,如乙方迟延交付,每迟延一日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 0.8 %的违约金,累计超过 90 天的,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。
8.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向乙方支付费用的,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第九条 不可抗力
若发生不可抗力,当事方应尽力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。若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,当事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不需承担违约责任。
第十条 通知条款
10.1合同各方为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函件、通知等文件,除可即时由对方授权代表或指定收件人签收外,均应以EMS(其他快递)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方的指定收件地址发出。以EMS(其他快递)自文件寄出之日起3日期满即视为送达,各方确认本条款约定的地址可作为司法送达地址(即作为仲裁或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地址);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,以发送方“邮件系统发送成功载明的时间”为送达时间。
10.2任何一方变更地址、收件人、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的,应当及时向本合同其他方通知变更事项,未及时通知的,其他方按原信息送达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。
官方微博
分享:
微信
微信关注我们
一卡通,人脸通 蜀ICP备14000660号 ©2014- LTRD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

解决方案

B/S系列产品

C/S系列产品

服务与支持

返回

回到顶部

指纹消费机,企业一卡通-一卡通,人脸通专注于企业一卡通,主要从事食堂售饭,指纹消费,IC卡售饭机,考勤门禁,停车场管理等产品安装等.产品有:售饭机,刷卡机,考勤机,门禁机,一卡通,食堂刷卡机,食堂打卡机,食堂售饭系统,刷卡消费系统,考勤系统,门禁系统等等.成都一卡通,成都售饭机,成都餐厅收费机,成都食堂刷卡机,成都IC卡消费机,成都考勤,成都门禁;联系:18080073816。